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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通知报送高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资助经费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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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日前发布通知,要求有关高校将2008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资助经费的决算,于2008年12月15日前报送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填表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1.请核对“上年结余”填写2007年度上报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的决算的年末结余数。
2.“实际支出”请按支出决算表列出的明细项目分别填写。
上述通知内容及决算支出表电子版可登陆“中心”网站()下载。
邮编:100080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35号
联系电话:010-62515794、62514695
附件:
详情请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