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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体育大学图书馆原馆长涉贪污挪用公款被起诉 |
涉案金额10万,将国家体育总局报销款7万余元占为己有 |
日前,北京体育大学图书馆原馆长刘某因涉嫌犯挪用公款、贪污等被诉至北京市海淀法院。
刘某今年37岁,根据检方指控,刘某共贪污3次,挪用公款1次。
材料显示,2003年12月,刘某使用北京体育大学信息服务中心(北体大图书馆的二级单位)的发票,从国家体育总局领取5万元的现金支票,采取收款不入账的手段,兑现后非法占有。2004年7月,刘某让图书馆职工使用一张北体大出版社的发票,从国家体育总局领取2.28万元的现金支票,兑现后据为己有,涉案发票存根联被返还出版社冲账时,票面金额为240元。2005年1月,刘某借图书馆发放年终奖金之机,使用2004年6月的一张财务凭证重复报账,将1万元据为己有。
2005年1月,刘某以领取北体大图书馆电子阅览室提成款为名,从北体大图书馆财务支取4.1万余元后挪用。
去年4月,刘某被控制,赃款均未归还。检方认为,刘某构成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