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九三学社最近进行的一次近万份的问卷调查结果统计,超过一半的科研人员认为科技成果获奖人排序优先照顾的是行政领导而非实际突出贡献者。3月8日,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北京大学校长助理马大龙委员发言指出,应当适当延长评奖周期,奖励重点要回归科研人员。
马大龙认为,当前的一些不良现象暴露了科技奖励制度的弊端,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已迫在眉睫。他说,我国的科技奖励评奖周期普遍较短、数量较多、范围较广,由此导致奖励质量难以保证、耗费行政资源、影响科研工作等问题。一些科研人员一方面不得不频繁从事“成果包装”“人情公关”等事务;另一方面又在拼命追赶科研进度,不少人身心疲惫,别说创造出一流成果,就连专心从事科研活动都难以做到。而对奖励的过分追求,则扭曲了奖励的导向作用。
为此,马大龙建议:“将各类科技奖项,尤其是面向市场的科技进步奖评奖周期延长到2至3年,控制奖项总量,以提升奖励质量。”
“科技奖励获奖人员论资排辈、论行政级别排位现象严重。”马大龙说,“2008年度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一等奖全部11项非集体奖励的第一获奖者,只有一位没有担任任何行政职务。”他建议应当强化对候选人相关条件的审查、加强推荐把关等,将奖励重点回归到那些有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身上。
针对我国科技奖励参评项目最低完成年限仅为1年的现状,马大龙认为,为了确保科研成果的成熟性,奖励候选项目至少应有3—5年以上连续、稳定和有效的验证或应用后才能申报。他介绍说,根据九三学社的调研结果,66.9%的科研人员认为,奖励候选项目应有5—10年的应用后才能申报奖励。
同时,马大龙还建议调整科技奖项设置,减少面向市场的成果奖项比例。“一旦市场反映与奖励结果相悖,即使与技术本身无关,也会令公众对科技奖励的权威性产生强烈的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