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公室4月9日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救灾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稿完善了救灾准备机制,规定统筹规划应急避难场所。
征求意见稿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灾害种类、人口数量和分布等情况,充分利用现有设施,统筹规划建设公园、广场、绿地等灾害应急避难场所,配备食品、饮用水、衣被等救灾物资和基本医疗设备,并确保能够正常使用,保障避难人员基本生活。
征求意见稿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通过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报纸等多种方式及时公示避难场所的具体地址和到达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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