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09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开始申报 |
|
为体现国家对自费留学生的关怀,奖励优秀自费留学人员在学业上取得的优异成绩,鼓励他们回国工作或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经教育部批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于2003年设立了“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几年来共有1400余名在外优秀留学人员获奖。现将2009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介绍如下:
一、奖励规模为500人,在自费留学人员较集中的美国等29个国家实施,具体国别为:
美国、日本、英国、法国、德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俄罗斯、新加坡、瑞典、荷兰、新西兰、爱尔兰、乌克兰、韩国、芬兰、南非、丹麦、比利时、泰国、奥地利、瑞士、挪威、白俄罗斯、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以色列、捷克。
奖励对象为一年级以上(不含一年级)、年龄40岁以下(1969年1月1日后出生)的自费在读博士生,奖励金额为5000美元/人。
特别声明:本文转载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