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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工大提高博士生津贴额度 最高增至每年19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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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好了,可以减轻我们的生活负担,让我们有更多的精力集中搞科研。”博士生小郭闻此喜讯后说。为激励博士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改善博士生在学期间的生活状况,日前,哈尔滨工业大学决定提高学校基本学制内全日制在读博士生(不含委托培养博士生)的津贴额度,此次调整自2009年9月1日起执行,学校将在1月末之前补发2009年9月至2010年1月的津贴增加额度(含此期间毕业的博士生)。
关于提高哈尔滨工业大学基本学制内全日制在读博士生的津贴额度,学校规定,对于实行培养机制改革以后入学的全日制在读博士生,第一至第三学年每月增加750元,即调整后第一学年由9000元增加到18000元,第二、第三学年由每年10000元增加到每年19000元;第四学年增加5000元,即调整后由10000元增加到15000元(国家对计划内博士生按三年拨款)。对于2006年入学的博士生,第四学年每月增加500元,即调整后由450元增加到950元,按10个月发放。
此外,此次博士生津贴是在原博士生培养基金基础上给予提高,调整后原博士生培养基金体系不变。哈尔滨工业大学导师招收博士研究生所承担的培养费用以及提供的助研津贴继续按《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生培养基金体系设置及管理办法》(校研发[2006]507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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