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市消防局火查处处长介绍,根据对清华学堂火灾现场的大量勘察、访问和模拟实验,现在已经确定了起火的部位和起火点,排除了燃放烟花人为故意等因素,目前正在搜集和固化相关的证据,火灾直接造成的经济损失经过初步的估计大概是18万多元。
现在已经查明,在当天晚上10点钟的时候,施工人员动用了明火,而且在施工工地现场居住。北京市消防局表示,现在搜集证据的难度比较大,有关起火部位目前已经被烧毁,在现场只有几名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存在隐瞒现场现象,而且没有其他人员以及监控录像。
据北京市消防局指挥中心主任介绍,当时正在修缮的清华学堂的楼板已经被拆除,只有大屋顶和墙面,对于消防工作的进行有一定难度。消防局在当天夜里1点01分接警,经过50分钟在1点51分控制了火势蔓延,开始进行清理残火,最终在3点15分扑灭,整个扑火过程有效和及时。
在处罚方面,目前已经对八名人员进行了依法拘留,其中施工承包方北京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合并处罚8万元。对于防水分包单位,河南恒昌防水防腐有限公司合并处罚4万元,两者累计合并处罚12万元。对于清华大学,将会追究其监管责任不落实责任,将会依法从重从严进行处罚,相关手续正在履行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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