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曾经吸引大学指考榜首选填的师资培育公费生今年起有了重大变革,考生公费生如果学业、品行不好,也缺乏服务热忱,将会被终止公费待遇,毕业后也不保障就业。修正办法自8月1日起施行,适用2010学年度入学的公费生,今年大学师资培育公费生共有32个名额。
台当局“教育部”通过“师资培育公费助学金及分发服务办法”部分条文修正案,赋予主管机关调整公费生培育名额权限,并首度建立师资培育公费生“淘汰机制”,明确要求公费生就学期间,应符合学业、德育操行、英语及服务义务基本要求,否则将终止公费待遇,丧失接受分发的权利。
依据“淘汰机制”,考取师培的公费生大学4年期间若出现下列4种情况之一,就立即取消公费及毕业分发资格。包括学业总平均成绩,连续两学期未达班级排名前30%(成绩80分以上者除外)、德育操行成绩任一学期未达80分,或曾受记过以上处分、毕业前未取得A2级以上英检及格证书,或每学年义务辅导弱势学生课业未达72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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