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教育部启动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修订工作,并印发了《教育部关于进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修订工作的通知》(教高〔2010〕11号)。在广泛调研并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教育部研究提出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修订一稿)》(以下简称《修订一稿》,见附件1)。
通知要求相关单位将有关意见填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修订意见表》(附件2)中。有建议增加新专业的,应另附论证手机版等材料。
修改意见于2011年5月20日前通过邮寄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邮编:100816,联系人:张庆国,电话:010-66096867,传真:010-66097850;电子邮件地址:zhangqg@moe.edu.cn。该文件将在教育部门户网站(www.moe.edu.cn)上公布。
附件:
1.
2.
详情请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