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议会于7月5日批准了一项草案,允许欧盟(E.U.)的个别成员国选择退出转基因(GM)农作物的种植计划。这一由欧盟委员会于1年前提出的想法,旨在打破转基因农作物支持者与反对者之间的僵局,而这恰恰阻碍了欧盟在已有两种农作物的基础上批准全部转基因农作物的种植计划。
然而,新的计划若想生效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首先,它必须得到有效多数成员国的批准;而几个主要成员国已经表达了它们的反对意见。
根据现有规则,位于意大利帕尔马市的欧洲食品安全局主要负责评估用于耕种的新型转基因农作物的健康和环境安全影响。从理论上说,一旦获得批准,一种转基因农作物便可以在欧盟的所有成员国中种植。然而迄今为止,只有一种转基因玉米和一种用来生产淀粉的马铃薯得到了批准。与此同时,有6个成员国利用现行法律中的一个“保护条款”禁止种植那些哪怕是经过批准的转基因农作物。新的选择退出的草案将使得那些反对转基因农作物的国家在禁止种植它们的同时而不会影响到其他成员国。
然而有几个成员国的政府已经表示它们反对这项草案,理由是它对于欧盟和世界贸易组织的自由市场原则是背道而驰的。
所谓转基因食品,就是利用生物技术,将某些生物的基因转移到其他物种中去,改造生物的遗传物质,使其在形状、营养品质、消费品质等方面向人类所需要的目标转变。以转基因生物作为直接食品或作为原料加工生产的食品就是转基因食品。
与美国相比,欧盟委员会出于对食品安全的考虑,长期以来对转基因农作物持审慎态度。转基因农作物在欧盟国家基本处于实验室研究、分析阶段,一直被禁止大范围推广种植。
反对者认为,转基因作物将危害生物多样性,降低植物对病虫害的天然免疫力,同时也很难阻止转基因作物和非转基因作物之间交叉授粉。
目前,转基因作物在欧盟的农业中所占比例不到0.12%,大部分种植在西班牙。在世界范围内,欧盟种植转基因作物的土地只占到世界总份额的0.08%。
2010年,欧盟委员会批准欧盟国家种植转基因土豆,并且严格规定了种植条件。这是继转基因玉米之后,欧盟批准的第二种转基因作物。这一决定被认为是欧盟委员会对转基因农作物立场的转变。(赵路)
《明升体育app时报》 (2011-07-08 A4 国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