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异地高考”终于在今年“破冰”。今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四部委《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年底前出台异地高考具体政策。
目前,已有9省区市异地高考方案出炉,更多省份的相关政策正在制定中。其中,黑龙江、安徽、新疆、重庆、河北、湖南六省区市将确定在2013年正式实施异地高考方案,而山东、福建、江西三省将在2014年开始实施。
黑龙江:首明确2013年异地高考具体条件
10月31日,黑龙江率先公布了异地高考方案,成为第一个明确“异地高考”具体门槛的省份。此外,黑龙江省也率先从2013年开始执行异地报考政策。据黑龙江教育厅公布的文件,拥有该省高中学籍并在本省连续就读三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只要其父母在本省有合法职业和稳定住所(含租赁)便可在黑龙江省就地高考。随迁子女报名可携带父母工作和住所证明到学籍所在地的市、县招考办报名。
山东:完整三年高中学习经历且具有学籍
今年2月,山东率先提出从2014年起允许非户籍考生在该省参加高考。8月,教育部等四部委发布关于异地高考的意见后,山东随迁子女“异地高考”实施方案于12月7日正式出台。异地高考“门槛”也已确定,即必须有山东省完整三年高中阶段学习经历,且具有山东省高中阶段学籍,两者缺一不可。据该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介绍,2014年最多会有1.5万名外省户籍的学生在山东参加高考。
福建:高中三年完整学籍 详细报考方案正制定
今年5月28日,福建省紧随山东发布消息,决定从2014年起,凡在福建高中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的非户籍考生,都可在福建就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允许参加本科、专科层次录取,并与福建考生享受同等的录取政策。同山东省一样,教育部等四部委发布关于异地高考的意见后,9月,福建省明确异地高考方案。目前相关部门正在研讨更详细的报考方案,争取在年内公布,之前明确的政策方向不会改变。
安徽:要求高中阶段完整学籍 2013年开始实施
11月21日,安徽异地中高考方案出台,并开始征求意见。和此前不少省份的方案不同,安徽版方案对考生不设户籍“门槛”,唯一要求“高中阶段完整学籍”,即外地考生只要是高一起就在安徽的高中读书,就可以和本地学子一样,在安徽报名参加2013年高考,并享受同等的录取政策。
新疆:家长需有合法稳定工作、住所及社保年限
10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规定》出台,新疆首次明确了随迁子女异地高考的准入“门槛”,并将适时出台随迁子女在本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具体办法。随迁子女就地高考要有条件准入,包括家长、学生和所在城市三方面需要符合基本条件。家长在本地要有合法稳定的工作、稳定的住所(含租赁)、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年限;学生本人在本地连续就学的年限不同,新疆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政策。
江西:高中一年以上学习经历并取得学籍 “门槛”最低
11月30日,江西异地高考方案出炉。根据该方案,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江西省高中阶段具有一年以上学习经历并取得学籍的,可就地报名参加高考,并享受与江西省户籍考生相同的招生录取政策。方案对随迁子女父母的职业、住所、社保都未作具体要求。据了解,此政策自2014年开始实行。
重庆:三年连续完整学籍 家长有合法稳定职业、住所
重庆是全国异地高考政策发布较快、实施最早的直辖市。12月19日,重庆市教委召开手机版发布会表示,重庆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重庆参加高考方案将从2013年开始实施。方案规定,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在重庆参加高考,需具备在重庆高中阶段三年连续完整的学籍并就读;普通高中学生家长(父亲或母亲)还应在重庆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中职学生家长不作条件限制。
河北:两年本省高中学籍即可 2013年起实施
河北省近日出台《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与公布政策的多数省份要求考生具有3年高中学籍不同,河北省异地高考政策放宽了对考生的条件要求,只要求考生在流入地具有两年高中学籍,家长也不需要提供社保证明。该方案自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另外,方案还规定,随迁子女在河北报名参加中考,与当地常住户籍人口子女享受同等待遇。
湖南:自高一就读并取得学籍 提供父母居住证
12月24日,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审批并转发了《湖南省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办法》,并定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该方案明确了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具体条件:外省籍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可通过中考录取到流入地普通高中学习,或凭初中毕业证书通过注册入学进入流入地中等职业学校学习;自高中一年级起(含高一的第二学期)在流入地普通高中学校就读,取得就读学校学籍,并参加了湖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往届毕业生,可凭学籍证明和其父母居住证在湖南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在湖南连续就读两年以上(含两年)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可参加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考试。另外,本省户籍随迁子女参加高考,既可在学籍所在地报考,也可在户籍所在地报考。其报考时,需提供相应的学籍或户籍证明材料。
多地异地高考政策正在制定中 预计年内发布
其它多个省份也在紧锣密鼓制定方案,天津、辽宁、内蒙古、浙江、江苏、云南等省区市均宣称会在2012年年底前出台随迁子女异地高考方案。
在江苏,异地高考方案已初步形成,由于其中涉及的部分规定,可能与早前相关部门已有的规定存在冲突,所以目前仍在具体调研和论证中。目前虽然方案具体内容尚未公布,但该省教育部门人员表示,对2013年参加高考的随迁人员子女不会造成影响。这就意味着,目前按照现有程序报名参加高考的这批考生,在方案出台以后,依然有望按照异地高考方案参加2013年的高考。
辽宁省则表示将在2012年内公布方案细则。目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辽宁省参加高考报名的相关政策正在研究制定中。相关人员表示,方案虽然将于年内公布,但是尚未最终确定异地高考政策是2013年还是2014年开始执行。
广东省是是外来务工人员第一大省,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学生达到365.4万人,因此广东异地高考方案一直备受关注。12月25日,广东省教育厅组织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省政府参事和专家座谈,就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异地高考的意见再次听取意见。据了解,广东异地高考政策正在加紧制定中,即将出台。
12月1日北京市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的开始,“本市户籍考生和2012年12月5日前完成外地转京户口在京落户考生”可报名参考,非京籍考生则被北京市教委建议“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北京市教委透露,异地高考方案已初步制定完成,正在提交北京市委市政府审定。
上海官方则透露,异地高考方案将采用积分制,综合考虑外来务工者在沪的职业情况与其随迁子女的就读年限。将统筹考虑随迁子女父母在上海的合法稳定工作、合法稳定住处、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年限,以及随迁子女在当地的就读年限等情况,通过综合积分,确定其是否达到在沪参加中高考的条件。
异地高考放开时间一览表 (更新截至发稿日) |
省区市 |
方案进度 |
实施时间 |
条件 |
北京 |
已初步制定完成 正提交审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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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参加2013年高考的人员须具有本市正式户口,其中,外地转京户口限2012年12月5日前在京落户者 |
天津 |
具体办法尚未正式公布,但明确表态,随迁子女异地高考具体方案最迟将于年底前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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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要有合法稳定职业、住所并依法纳税、上缴社保,且随迁子女就学达一定年限 |
河北 |
已公布 |
2013年 |
要求考生在流入地具有两年高中学籍,家长也不需要提供社保证明。按河北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等部门制定的方案,随迁子女在河北省参加中考,享受与当地常住户籍人口子女同等待遇。 |
山西 |
未知 |
2013年暂不实施异地高考政策 |
高考报名仍限定为常住户籍在本省。外省籍考生因工作或学习需要申请借考,须经户籍所在地省级招办同意后,方可在本省办理借考手续参加考试 |
内蒙古 |
年内出台,具体正在制定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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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考虑“三大准入条件”:有工作、住房、保险;另一个标准是“城市发展需要这个行业和群体”。 |
辽宁 |
相关政策正在最后确定中,方案将于年内公布 |
尚未最终确定异地高考政策是2013年还是2014年开始执行 |
要求将严于黑龙江 |
吉林 |
未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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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
已公布 |
2013年 |
满足本省学籍、高中连读三年、有稳定住所三个条件的考生可就近报考 |
上海 |
正式方案尚未出台,预计年底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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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允许持有上海居住证A证的来沪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地高考 |
江苏 |
方案已初步形成,年内发布 |
预计2013年 |
非户籍考生,在新规出台以后,依然有望按照异地高考方案参加明年的高考。 |
浙江 |
已获通过,即将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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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
已公布 |
2013年 |
唯一要求“高中阶段完整学籍”。 |
福建 |
已公布 |
2014年 |
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的非户籍考生 |
江西 |
已公布 |
2014年 |
在江西高中阶段具有一年以上学习经历并取得学籍,系已知条件门槛最低方案。 |
山东 |
已公布 |
2014年 |
凡在山东省高中段有完整学习经历的非户籍考生均可在山东就地(所就学的高中段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并与山东省考生享受同等的录取政策 |
河南 |
相关政策正在积极研讨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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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
未知 |
最早实施须等到201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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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
已公布 |
2013年 |
外省籍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可通过中考录取到流入地普通高中学习,或凭初中毕业证书通过注册入学进入流入地中等职业学校学习;自高中一年级起(含高一的第二学期)在流入地普通高中学校就读,取得就读学校学籍,并参加了湖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往届毕业生,可凭学籍证明和其父母居住证在湖南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在湖南连续就读两年以上(含两年)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可参加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考试。 |
广东 |
即将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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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
预计年底出台方案 |
针对2014年(含)以后的考生实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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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 |
年底前出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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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 |
已公布 |
2013年 |
具备在重庆高中阶段三年连续完整的学籍并就读;普通高中学生家长(父亲或母亲)还应在重庆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中职学生家长不作条件限制;符合重庆市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 |
四川 |
将组织研究具体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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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一定的准入条件 |
贵州 |
未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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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 |
年底方案将出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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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 |
未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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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 |
方案尚在调研论证过程,时间未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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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和连续学籍满三年的外地生可在陕西高考 |
甘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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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暂不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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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 |
政策被误读,并未放开异地高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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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及家长在高考报名前已在青落户且学籍在高考报名前已转入青海,并且其原籍省(区、市)高考科目与青海高考科目一致(不一致则由省招办按照青海省高考分值进行折算),就可以在青海参加高考。 |
宁夏 |
未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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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 |
已公布 |
2013年 |
随迁子女就地高考要有条件准入,包括家长、学生和所在城市三方面需要符合基本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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