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丙奇
近日,武汉大学将正式推行博士生导师制改革,武大的博导须在科研成果、培养质量、科研项目与经费、生源状况等方面具备一定的条件方可上岗招生。一些无经费、无课题、无成果的“三无”导师将面临“下岗待业”。武大的博士生表示,校方改革的出发点是好的,他们很欢迎。
武汉大学打破博导“大锅饭”,对博导实行动态管理的想法是好的,然而,将经费、课题、成果作为博导上岗与否的评价指标,在当前的科研管理体制之下,却只会加剧学术的行政化和功利化,最终无益于学术水平的提高和博士教育质量的提高。
众所周知,我国高校近年来普遍采取课题、经费、论文、专利这些学术研究指标考核教授。在这些指标的驱使下,大学教授沦为“学术民工”。另外,这样的指标,已经导致教授们把精力全部投入学术研究,不愿意在人才培养上花时间。现在再用这样的指标来确定博导资格,这是引导教授们重视人才培养还是会适得其反?
学校的管理者会说,没有课题、经费、成果,怎样带博士?学生们能作出博士论文吗?这有两方面问题,其一,目前的课题、经费资源是由行政主导配置的,学术管理、评价被严重行政化,普通教授在学术资源的配置过程中并没有话语权,这种配置体系已使学术变异为“公关学术”、“社交学术”,那些有官位、头衔的人,很容易获得课题、经费。而那些不善于公关,不愿意走潜规则路径的人,却很容易被边缘。以前这些人还可以带学生,现在在新的硬指标下,这些教授要么“同流合污”,要么就不能再当导师。
其二,强化导师的课题、经费,貌似给学生求学以好的环境,却很可能把“课题学术”代代相传。对于报道中提到的“该校博士对这一规定也很赞成”,笔者一点也不怀疑,这是大学教师、学生高度体制化的必然。行政主导的学术资源配置导致学术失去独立性和基本尊严,不少学者为获得课题,不得不迎合项目设立方。而且,谁体制化彻底,谁就可能获得更多学术利益。这就是科研经费被大肆挥霍,学术成果貌似很多,但基本上没有任何价值的根源所在。这本来是应该扭转的风气,但遗憾的是,很多学校却一味迎合这种风气。在这种风气中,博士们能学习到些什么呢?
在国外大学,博士生培养实行导师资助制,但这一制度有两个基本的制度支撑,一是学术同行评价,学术资源配置实行学术管理而非行政管理;二是真正的导师制,导师有招生、培养、学位授予等方面的自主权。我国研究生教育虽实行导师制,但却不是真正意义的导师制,导师没有招生自主权和教育自主权,根本不用拿自己的教育声誉和学术声誉对学生的培养质量负责。于是,对于理工科的研究生,导师和学生的关系普遍是“老板和打工仔”的关系;而对于人文社科的研究生,不少则被导师放羊,有的博士生半年也见不到导师一次。
如果这两方面的制度不建立,就按课题、经费、成果的有无确定导师资格,必然会引导教授们更加关注课题、经费的申报,以及对成果的包装,学生也参与其中。同时也使导师和学生的关系变得功利,甚至可能会出现博士招生的腐败——某学生是官员或者企业老板,可以给导师带来课题、经费资源,导师考虑到课题、经费这些现实问题,是不是更愿意招收官员、老板学生,或者帮他们运作录取呢?
课题可以为导师培养研究生提供平台,但导师对研究生的培养,并不一定要通过课题研究来实现,一方面,导师的课题完全有可能和博士学位论文的研究方向不一致;另一方面,导师培养博士,关键在于学术研究方法的指导和研究能力的训练,这需要的是导师经常关心博士生的研究进展,而不是要求博士为导师的课题服务。另外,导师也应该有淘汰机制,但这不是由学校行政来决定,而应该由学术共同体来决定——一名教授有无能力做导师,关键在于其“导”上,在国外大学,博导并不是一个头衔,而只是一个职务,年轻的、博士刚毕业的讲师(助理教授)同样可担任导师,大学要评价一名教师有无能力做导师,不能用简单的硬指标来遴选。学生的选择权,包括学生在报考时的自由选择,和在求学过程中的自由选择,如果对某位导师不满,学生可以申请换导师,而不是把导师和学生绑在一起。
(作者系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明升官网明升体育app报》 (2013-01-24 第7版 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