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12月5日透露考试招生改革方案已制订完成,将于近日公开征求意见后,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6日就此次教育综合改革的设计思路等问题,回应公众关切。他明确表示,2014年上半年国家将发布总体方案及高考改革等各领域的改革实施意见,有条件的省份开始综合改革试点或专项改革试点;2017年总结成效和经验,推广实施;2020年基本形成新的考试招生制度,实现改革总体目标。
“这次高考改革与以往最大的不同是对考试评价制度和招生录取制度进行系统设计,推进综合改革。”刘利民强调,在考试评价上,将同时推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及高考改革。与考试评价制度改革相衔接,普通高校逐步推行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并加快推行职业院校分类招考和注册入学,使一部分学生尽早选择适合自己的教育。
针对群众关心的高考公平问题,刘利民表示,将改革高校招生计划管理,扩大实施“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建立招生机会公平的动态监测和调节机制;同时将严格考试招生管理,清理并严格规范各类加分政策,全面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刘利民还表示,未来研究生招考制度也将从专业学位与学术学位研究生分类考试、扩大培养单位和导师团队招生自主权、建立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录取制度等三方面进行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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