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今年赏樱门票由10元涨至20元,涨价引发争议。武汉大学校办主任钱建国日前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称,武大不是公园,学校收取门票目的是“以花养花”,并称“这笔收入不算作学校盈利收入,而算作学校总收入,由学校统一支配,不需要公示。”
法不许可便不能收费,收取费用就应公示,这是全社会的共识,武汉大学也不应例外。从每年并不见减少的武大赏樱人数来看,10元甚至20元的门票可能并未起到价格杠杆的作用,也挡不住人们对“三月赏樱,唯有武大”的向往。即使真如武大所称并非靠樱花敛财,目的只是“以花养花”,也难以回避公众对武大没有收费权和收费方式不合规的质疑。
这些年来,有关武大是否有权收取赏樱门票的争论一直未停歇。武汉大学作为公立大学,一草一木都属于公共所有品,其日常开支也来自政府财政。政府委托武大管理樱花,并没有赋予其收费权。即使因群众赏樱而面临基础设施不堪重负、管理开支入不敷出,武大也应当通过合法途径如向政府申请追加拨款等方式解决,而不应直接向市民收费,否则就有乱收费之嫌。
武大今年的门票价格较去年涨了一倍,似乎更为不妥。按照湖北省的相关规定,即使是政府赋权收费的游览参观点,门票也并不是说涨就涨,涨多少都行。“原门票价格在50元以下的,提价幅度不得超过35%;门票调整要向社会公示两个月。”武大收门票是哪个部门赋予的权力?门票价格又是如何定的?这些不说明白,聚讼不会止息。
在诸多质疑声下,作为学校,武汉大学应该积极寻找财政缺口的妥善解决办法,而不应妄自背负起“自负盈亏”这一无法承受之重。
对已经收取的门票费用,武汉大学也应建立起清晰的门票收入开支公开账目。要对游客总数、免票人数及理由、买票人数进行统计公开,只有这样才能消除公众对门票销售情况的质疑。
□舒锐(法律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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