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四川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安小予,成都中医药大学党委书记张忠元、校长范昕建,四川理工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曾黄麟,四川卫生学校党委副书记、校长邹世凌,绵阳师范学院党委书记苏智先……党的十八大以来,四川省持续加大反腐力度,一个个来自高校的领导干部接连落马,引起社会关注。
高校领域腐败频发 涉案金额巨大
四川省纪委的数据显示,2013年5月以来,四川省共查办高校腐败案件36件,处分26人。教育部门腐败案件在查办的重点行业腐败案件中居于首位。2013年至今,已有3名高校校长、书记以受贿罪被提起公诉和审判。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局长沈涧表示,查办案件显示,高校的基建和采购领域已成腐败的高发区。
绵阳师范学院苏智先案中,苏智先在学校新校区扩建中,多次批条子、打招呼,先后收受14人给予的现金共计860万元。该案涉及的学院多名中层干部,涉案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判决书显示,2009年至2011年,商人肖某曾请苏智先帮忙协调合同事宜,并先后分6次向其行贿151万元。
时任绵阳师范学院基建处党支部书记兼招标办主任王某的证人证言显示,苏智先在王某向其汇报该校磨家校区教学实验楼A区等项目的启动情况时,要王某“关照”肖某。当肖某以智丰公司的名义投标时,由于只有二级资质,苏智先又示意将招标文件由一级资质改为二级资质,最终通过串标使智丰公司顺利中标。
专家:校长负责制成“自己负责制”
办案人员和专家分析表示,近年来一些高校大规模扩张、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各方面投入资金大幅度增加,使得高校腐败问题集中显现。
四川大学党委常委、常务副书记罗中枢告诉记者,早在5年前,该校就规定中层干部每年签署廉政协议。在基建领域,近年来学校也出台了许多制度。然而,虽然有看似严格的规定,四川大学原副校长安小予、规划建设处原副处长崔波、罗建仍在基建上出了问题。
“高校的管理自主权进一步扩大,使得权力过度集中。”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陈永革说,“我国普遍缺乏运行顺畅的高校法人治理结构。在一些地方,校长负责制成了‘自己负责制’或‘个体负责制’。”
有学者建议,针对高校内部管理,坚持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相分离的原则,改革高校内部治理结构;改变当前高校纪委与所在高校的依赖关系;加强对高校的外部审计和监督;加快建立高校财务公开制度,杜绝财务管理的暗箱操作。(原标题:四川:重点行业腐败案 教育部门居首 2013年5月以来,该省共查办高校腐败案件36件,基建和采购领域成腐败高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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