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8日讯 记者佘颖报道:教育部近日下发《关于做好2016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要求高校通过合作、转让、许可等方式,向毕业生创设的小微企业优先转移科技成果。
《通知》将着力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和自主创业工作作为促进学生创业就业的首要任务,提出从2016年起所有高校都要设置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对全体学生开设创新创业教育必修课和选修课,纳入学分管理。
《通知》还要求,对有创业意愿的学生,开设创业指导及实训类课程。对已经开展创业实践的学生,开展企业经营管理培训。要广泛举办各类创新创业大赛,支持学生成立创新创业协会、创业俱乐部等社团,举办创新创业讲座论坛。高校要设立创新创业奖学金,并在现有相关评优评先项目中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表彰在创新创业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原标题:科技成果优先支持毕业生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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