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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丙奇
4月初,北京大学决定取消本学期退课费,并自下学期起,在学生所退课程后面加注退课标记。就在今年1月,主管学费定价的相关部门在检查北京大学后指出,延期退课费100元/学分,2013~2014年合计收费215万元,是有问题的收费项目。以上收费基本被确定为乱收费,并且可能要罚款。去年,清华大学的退课费也被相关部门定性为乱收费。这不仅是北大、清华两家高校面临的问题。不少大学都面临类似的问题。几年前,大学的“重修费”被定性为乱收费。
有关研究者认为,取消退课费加注退课标记,可能会导致大学学分制改革的倒退。站在完全学分制角度看,这一分析不无道理。学生选课之后再退课,会造成学校教育资源的浪费,退课学生当然应该承担补偿责任,这可弥补退课带来的浪费与损失,也可培养学生的责任心(对自己的选课、退课行为负责)。另外,相对于承担退课费来说,加注退课标记,对学生未来发展的影响会有不利影响——学生们担心在学业成绩单上有某门课退课的标记,从而不敢退课,如此,退课机制就可能形同虚设了。
从国外大学的情况看,退课费是学分制教学管理中很正常的收费——既然为学分制,学生有选课自主权,与之对应,也就有退课权利,而为平衡学校教育资源、学生权利之间的关系,就设计了退课费——可为何这在我国却变为了乱收费,被有关部门要求整顿取消呢?
事实上,不仅退课费被早前的社会舆论质疑为乱收费,还有重修费,也一直被质疑为教师故意让学生挂科然后收取重读费,甚至学分制收费制度,从整体上就被质疑为借学分制改革涨学费、乱收费。有关研究者呼吁我国有关部门要参与到高校改革中,理解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规律,形成改革合力,但却忽视了一个问题,为何社会舆论会把围绕学分制的收费改革——按学分收费、退课费、重修费,都质疑为乱收费,以至于有关部门要出手治理呢?
这是因为我国大学的完全学分制改革并不彻底。很多学校号称实行学分制,可是却仍旧是学年制,或者说学年学分制,只是把以前按学年收费,改为按修读课程学分收学费。一方面,学校由于缺乏办学自主权,必修课比重很大(有的高达80%以上),选修课比重低,学生并无多大的自主选择空间。这和国外实行学分制的大学很不同——由于国外学校自主办学,自主设置专业、开设课程,因此学校的课程很丰富,必修课所占比重大约不到40%,学生选课空间大。在自主选择课程空间很小的情况下,大学的学分制很难得到认同,有的学生就抱怨,学校课程体系没有任何改变,改成学分制收费后,学费一下子就上涨了;还有的学校开设的选修课,变为送学生学分的“水课”,学校收学分费,学生则凑学分。
另一方面,实行学分制,学生自主选课、选师,如何保障学生的权利,就十分重要。比如,学分收费的标准如何制订?每个学分的成本是多少,如何进行清晰的核算?选了课之后,发现教师不好,能不能退课?另外,如何防止老师的不公正评价,故意让学生挂科等等。对此,国外大学的做法是推进学生自治,发挥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监督、评价的作用。具体而言,学校在出台与学生利益相关的改革措施时,必须听取学生的意见,而不是由学校单方面决策;对于教师侵犯学生权利的行为,学生可以通过学生自治组织,要求学校的教授委员会(或伦理委员会)对教师的行为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作出处理。
概而言之,实行学分制教学是需要大学有充分的办学自主权,同时在高校内部实行现代治理的。而我国大学并没有充分的自主权,而且也没有现代治理结构,结果导致学分制的变异。尤其是高校没有现代大学制度,收费项目的确定,也就没有公开的民主决策程序。对于这种收费,有关部门按乱收费处理,也就毫不奇怪,但这也陷入治理怪圈——行政部门的治理,依照的是行政逻辑,这只会强化行政权威,而并不利于推进学校的内部治理完善。
所以,从根本上说,要深入推进我国大学的学分制改革,关键还在于落实和扩大学校自主权,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提升学校现代治理能力。这是我国高等教育的基础性改革,离开了基础性改革,而在目前教育管理体制和学校治理框架内,借鉴国外的做法,推进教学改革、课程改革是缺乏土壤的。对于我国大学的改革和发展来说,基础性改革是当务之急,这是最重要的教育供给侧改革。
(作者系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明升官网明升体育app报》 (2016-04-14 第7版 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