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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着力推进南水北调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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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10月12日,水利部在京召开南水北调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推进会,通报南水北调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加快推进划定工作的措施,对确保如期完成划定任务作出安排部署。周学文副部长主持会议并讲话。
周学文指出,去年南水北调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会议以来,各级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和单位、工程运行管理单位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协调机制,制定实施方案,加强沟通协调,强化督促指导,周密组织实施,划定工作取得明显进展。中线干线工程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边界全部协商一致,沿线大多数地方政府已将工程保护范围予以公告,工程保护范围警示标志设立工作有序进行。东线苏鲁省际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方案正在抓紧编制。
周学文要求,中线干线工程有关各方要坚定工作目标不动摇,倒排工期,节点控制,压茬推进,确保2017年底基本完成划定任务。中线干线建管局对划定具体工作要切实负起责任,把划定工作作为近期工程管理的重点任务,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对照进度计划中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强化责任落实,抓紧设立安全警示标志,认真落实各项具体措施;要主动与相关地方政府沟通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尽快发布保护范围公告。东线总公司要统筹工程安全需要和当地实际,合理设定保护范围的四至边界,并加强与有关各方的沟通协调,研究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案,尽快完成划定方案编制。
南水北调工程沿线有关省、直辖市政府及部门负责同志、有关地市负责同志,国务院南水北调办有关司局、中线干线建管局和东线总公司负责同志,水利部有关司局、流域机构和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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