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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部委北方冬季清洁取暖规划:未来5年替代散煤1.5亿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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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手机版(www.thepaper.cn)获悉,由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财政部、环保部、住建部等十部门共同编制的《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下称《规划》)已于近日正式印发。《规划》对北方地区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地热供暖、生物质供暖、太阳能供暖、天然气供暖、电供暖、工业余热供暖、清洁燃煤集中供暖,以及北方重点地区冬季清洁供暖“煤改气”气源保障总体方案作出具体安排。
根据《规划》总体目标,到2019年,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50%,替代散烧煤(含低效小锅炉用煤)7400万吨。到2021年,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70%,替代散烧煤(含低效小锅炉用煤)1.5亿吨。供热系统平均综合能耗降低至15千克标煤/平方米以下。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实现雾霾严重城市化地区的散煤供暖清洁化,形成公平开放、多元经营、服务水平较高的清洁供暖市场。
上述北方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陕西、甘肃、宁夏、新疆、青海等14个省(区、市)以及河南省部分地区,涵盖了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的”2+26”个重点城市(含雄安新区,下同)。
北方地区冬季取暖时间因地域不同有所差异,华北地区一般为4个月,东北、西北一般为5-7个月。目前,北方地区取暖使用能源以燃煤为主,燃煤取暖面积约为总取暖面积的83%,天然气、电、地热能、生物质能、太阳能、工业余热等合计约占17%。取暖用煤年消耗约4亿吨标煤,其中散烧煤约2亿吨标煤,主要分布在农村地区。
《规划》提出,总体来看我国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比例低且发展缓慢,存在缺少统筹规划与管理、清洁能源供应存在短板且成本普遍较高、商业模式创新不足、建筑节能水平较低等问题。
《规划》称,“2+26”重点城市作为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且所在省份经济实力相对较强,有必要、有能力率先实现清洁取暖。2019年,”2+26“重点城市城区清洁取暖率要达到90%以上,县城和城乡结合部(含中心镇,下同)达到70%以上,农村地区达到40%以上。2021年,城市城区全部实现清洁取暖,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拆除;县城和城乡结合部清洁取暖率达到80%以上,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拆除;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60%以上。
作为保障,《规划》提出,国家部门应做好总体设计、指导推动;多渠道提供资金支持,包括精准高效实用财政资金、多方拓宽资金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清洁供暖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等);完善价格与市场化机制;保障清洁取暖能源供应(加快天然气供应能力建设、加强配电网建设等),对于央企在偏远地区建设天然气管道、配电网等方式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造成的亏损,在业绩考核中予以适当考虑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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