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手机版明确宣示: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幼有所育”排在第一位,意义重大。
从2010年起,我国为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推出了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经过两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我国学前教育毛入园率于2016年达到77.4%,提前实现了2020年教育规划纲要的目标。但是,要实现“幼有所育”,还必须啃硬骨头。
去年11月,我国上海和北京地区接连曝出托幼机构、幼儿园虐童案,引起全国舆论关注。对于虐童的幼师,目前均以涉嫌虐待被监护人、被看护人罪,由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接连曝出的虐童案,暴露出我国学前教育存在严重的基础性缺失。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首先,0-3岁托幼教育乱象纷呈。目前,我国对0到3岁的托育,没有清晰的认识,也没有明确的监管体系,基本处在谁办谁管,最终大家都不管的状态。参与托幼机构举办、管理的基本都不是地方教育部门,而是妇联、工会、卫计部门,而社会的早教机构多实行工商注册,而工商部门很难对早教机构提供的保育服务进行专业的监管。2017年1月上海市妇联公布的“上海市户籍0-3岁婴幼儿托管需求调查”显示,有88.15%的家庭需要婴幼儿托管服务,73%的父母希望把托管点放在小区内。上海有超过10万的2岁儿童需要托育服务,而上海市集办系统与民办系统合计招收幼儿数仅为1.4万名。而从全国范围看,有托幼需求的孩子高达3000万。
其次,3到6岁学前教育,一半以上依靠民办园,包括不合格园。根据2016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全国共有幼儿园23.98万所,入园儿童1922.09万人,在园儿童(包括附设班)4413.86万人。其中,民办幼儿园15.42万所,入园儿童965.08万人,在园儿童2437.66万人。民办园在园儿童占所有在园儿童的55%。
再次,合格幼师缺口巨大。由于长期来政府对学前教育的投入不足,缺乏长远规划,我国当前幼师的缺口巨大。根据2016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全国共有在园儿童(包括附设班)4413.86万人,教职工381万人,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共249.88万人。我国教育部2013年制定的《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规定一所全日制幼儿园的全园教职工与幼儿比为1:5~1:7,如果按照师幼比1:7计算,我国需要幼儿园教职工630.5万,那缺口将达到250万。在北京,按规定幼师比为1:5.5,可幼儿园经常出现一名老师管25名孩子的情况。
国家也在加大力度培养学前教育师资,包括免费师范生,可是由于幼儿园教师待遇低,很多就是读学前教育的学生也不去幼儿园,尤其是男生。在北京,调查显示,北京地区幼师的平均工资大约在4700到5500元之间(远低于北京月平均工资为7706元)。这是指有编制的教师,没有编制的收入有的只有有编制的一半,有的为80%左右。也就是说,幼师的待遇不到平均工资水平。包括一些高端幼儿园的教师收入也不高,原因在于投资方快速扩张,并不重视质量建设。另外,由于学前教育供给少,市场机制失灵,幼儿园也不重视师资建设。
2018年开年,《北京市市级财政支持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暂行)》实施,根据该细则,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每扩充1个学位,将得到1万元市级补贴。这被认为是建设普惠园的大手笔,表明地方政府在解决“幼有所育”问题方面的积极作为。但是,仅仅依靠地方政府的自觉是不够的。要全面做到“幼有所育”,针对学前教育的“短板”问题,需要加快制订学前教育法,明确政府的投入责任,明确幼儿教师的待遇标准,并理顺对托幼机构、幼儿园的监管体系。如此,方能做到“幼有所育”,让幼儿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学前教育,令家长对托幼机构、幼儿园放心、满意。
去年12月27日闭幕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传出消息,我国正在加快推动学前教育立法进程,促进学前教育合理有序发展。早在2000年,“学前教育立法”就首次作为两会提案出现在公众视野。2003年,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和教育部还联合就学前教育立法进行专题调研,2011年,教育部还把启动学前教育立法作为年度工作重点。2016年年初,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对学前教育立法做出回应称,已完成学前教育法专家建议稿。也许出于种种原因,学前教育法经过近20年的调研、讨论一直没能出台,但现在应该时机成熟了。(作者系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