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国唯一经国务院批准开展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综合改革试验的区域,日前,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再抢先机,重磅推出《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推进粤港澳知识产权互认互通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粤港澳知识产权互认10条”), 在机构落户、从业鼓励、仲裁调解、维权保护、金融支持、行业互动等方面均有力度超前的政策引导。
北京大学教授、北京大学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张平认为,在粤港澳知识产权协调发展的探索中,广州开发区迈出了具有开拓性的一步,对粤港澳知识产权的交流合作有里程碑意义。该政策覆盖知识产权服务、知识产权仲裁、知识产权诉讼、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证券化等,较为全面,能够从多个角度推进粤港澳知识产权合作。
据了解,根据“粤港澳知识产权互认10条”,广州开发区将在知识产权的服务融通、仲裁调解、维权合作、IP金融超市、担保保障、融资租赁、证券融资、行业互动、同等认定等方面,推进粤港澳三地知识产权互认互通,探索建立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合作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