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近日,山东冠县的陈女士在报考成人高考时查证发现,自己16年前被冒名顶替入读山东理工大学,该事件随即引发社会热议。6月10日,山东省教育厅发布通报称,已责成冠县有关方面成立联合调查组开展全面调查,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冠县相关部门也发布通报称,县委、县政府已在第一时间责成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县教育和体育局成立联合调查组对此事开展调查,并与举报人见面。经查,顶替者陈某某,系某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目前已被停职,详细信息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县委、县政府将依据调查结果依法依纪依规严肃处理,最终结果会及时向社会公布。
毫无疑问,陈某某冒名顶替他人上大学的行为,不但改变了他人的人生,是对被冒用者合法权利的侵犯,更是对高考招生录取秩序的践踏与破坏。但除了谴责冒名顶替者本人,此事还有更多内容需要厘清。
根据常识可以推断,冒名顶替他人上大学,需要获得他人的学籍档案信息和被录取信息,并拿着被冒用者的档案去高校报到,而高校也要对学生的身份进行严格审核。因此,要运作成功冒名顶替上大学这件事,绝不可能由冒名者一个人搞定,涉事的应当也包括被冒用者所在高中、当地招生办、户籍管理部门、高校招生与学生管理部门等。眼下,冒名者已被查出并被停职,但更需要查清这起冒名顶替究竟是怎么运作的,都涉及哪些机构、部门、哪些人,更需要严肃查处,追究所有环节有关人员的责任。
事实上,搜寻媒体信息可以发现,这样冒名顶替上大学的事件,在全国范围内也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类似的事件大多发生在十多年前,当时,学籍信息尚未联网,学生获知自己的录取信息也不是通过网络,而是要在拿到录取通知书之后才知道自己被录取。而当时的录取通知书大多寄到学校,如果录取通知书被学校或老师拦截,不熟悉招生流程或对自己不自信的考生,不去找省招办和自己报考院校查询,就有可能一直不知道自己被录取。这种情况,也就给冒名顶替者提供了空间。
这也体现出学籍信息联网以及实行网上录取的重要性。在学籍信息全面联网、考生可从网上查询到录取结果的情况下,类似的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已经几乎不可能再发生。彻查已经发生过的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既是对当事人负责,给被冒名顶替者一个交代,也是维护公平规范的高考秩序、维护社会公平的具体表现。
(作者:熊丙奇,系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特别声明:本文转载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