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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育部拟推荐的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教材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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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教材委员会关于开展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国教材〔2020〕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材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材厅函〔2020〕8号)要求,经专家评审、评委会评议并报教育部党组批准,现将教育部拟推荐参加国家评审的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教材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4月13日至4月22日。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教育部教材局反映,反映的内容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提供单位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教材局
邮 编:100816
联系电话:010—66097403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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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4.
教育部教材局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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