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再次强调“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并提出重点从提升师德师风、基地培养培训、教师学历提升、名师名校长培养、延揽行企优才等五个方面发力。
“双师型”是职业教育中专业教师的重要特征,数量充足且素质全面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是我国职业院校的关键办学能力之一。当前,在国家一系列政策推动及多方努力下,“双师型”教师在职业院校专业教师中所占的比例已超55%。尽管如此,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大背景下,“双师型”教师队伍的数量和质量仍难以满足学校提质增效的迫切需要。
此次《意见》的下发,为各地各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提供了国家层面的政策支持。而针对政策如何有效落地、如何切实破解“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难题等具体问题,我们还应在探究“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难题深层次原因的基础上,针对《意见》实施中面临的问题找出应对之策。
“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四大难题
“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之所以困难,在笔者看来,其原因可归纳为四个方面。
一是学校层面重视不够。职业院校教师的主要来源是普通高校培养的硕士、博士毕业生。他们的专业能力很强,但在教育教学能力、实践能力方面却较为薄弱。从行业企业延揽的业务骨干、技术和管理人才,其实践能力强,但在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尚显不足。学校受限于经费投入不足、教学时间安排紧张、行业企业配合度低等因素,大多满足于“双师型”教师数量达标,在提升“双师型”教师质量上用力不够。
二是教师个人缺乏动力。由于很多职业学校对教师的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尚未完全摆脱普通教育的考核规则,对他们提升实践能力、教育教学能力等方面的业绩,仅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导致面对“双师型”要求时,一些教师只求达标而缺乏主动提升的原动力。
三是行业企业配合不够。“双师型”教师实践能力提升,尤其是与行业企业新方法、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不断发展相关的实践能力更新,必须得到行业企业的配合。然而,由于很难在其中获益,行业企业参与和配合的积极性不高。
四是制度体系尚待健全。一直以来,各地、各校对“双师型”教师的标准要求尺度不一,统计口径也大相径庭。在这方面,教育部曾于2022年10月出台《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基本标准(试行)》。然而,由于各地的情况不同,该标准只提出了原则性要求,具体标准请各地、各校在不低于国家标准的前提下,结合自身情况制定相应的标准和办法。“双师型”教师的制度体系及配套政策完善尚需时日。
以上四方面的原因,急需各地、各校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中高度关注并加以解决。
五大途径推动建设
此次《意见》提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五方面措施。这要求我们在落实过程中,要在充分考虑并消除上述难题原因的基础上,针对每项措施面临的具体问题,对症下药推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首先,严把第一标准,锤炼高尚师德师风。师德师风是“双师型”教师的第一标准。《意见》明确职业教育功能定位由“谋业”转向“人本”,更加注重服务于人的全面发展。这对教师的师德师风、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
教师承担着教书育人的崇高使命,不能把所从事的事业仅当成谋生手段,而是时时要有使命感、处处能为人师表。我们不反对教师的个性张扬和学术自由,但前提是必须拥有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高尚的师德师风,否则会因个别教师的出格行为影响学校形象,让学生失去对教师的敬重。
近年来,个别教师学术不端、骚扰学生、违规违纪的注册给教育带来了伤害。学校要用党建引领提升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用制度规范引导教师的职务行为,用一票否决警示教师心存敬畏,用师德模范弘扬正能量。校领导在师德师风执纪方面绝不能做“好好先生”,否则无法弘扬正气,更难以营造出良好的师德师风氛围。
其次,注重协同培训,提升“双师型”教师在教育教学、专业、实践等方面的综合素养能力。《意见》强调职业教育改革的重心由“教育”转向“产教”、发展路径由“分类”转向“协同”,这要求“双师型”教师不能在职业学校关起门来搞培训,而是要跳出职业教育,协同龙头企业、高水平高校打造培训基地,开发职业教育师资培养课程体系,开展定制化、个性化的培养培训。
针对培训中出现的针对性不强、培训形式单一、培训效果不佳等问题,各地、各校要在教育部的统筹下进行反思,依托龙头企业、高水平高校,并在数字化转型背景下,按照需要为“双师型”教师提供具备能力补足和提升价值的个性化培训。
当前,一些学校的“双师型”教师比例已经达到95%以上,这主要得益于在500强企业设培训基地、在学校设技能大师工作室、推行分级分类培训等举措,这为我们今后与龙头企业、高水平高校开展协同培训提供事例。
第三,支持学历提升,提升教学研究水平。高学历尽管不代表高能力,却往往意味着其拥有者经受了系统的学术训练,是多数“双师型”教师的基本资格条件。《意见》提出要提升职业院校的课程、教材、教学资源库、实训基地、智慧教育平台等方面的关键办学能力,这对教师的教学和研究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与同级普通高校相比,职业院校高学历教师的比例相对较低,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的占比仅有41%。
有观点认为,职业学校教师教好课就行了,不需要太高学历,也不需要搞研究。然而,教学和研究相辅相成。做研究可让自己始终站在专业发展的前沿,所教知识和技能也是最新的。产教融合也要求教师能与企业共同研发新方法、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使教师的实践能力尽量与企业保持同步。
因此,各地、各校要坚决摒弃“学历提升是教师个人的事”的偏颇观点,千方百计鼓励并支持教师结合自身专业提升学历。
第四,培育大师“头雁”,引领创新团队建设。名师、名匠、名校长是职业学校教学、技术技能训练、管理的“头雁”,直接影响着创新团队的打造和质量。《意见》也明确要实施职业学校名师(名匠)名校长培养计划。 名师、名匠、名校长都有共同特点——特别勤奋敬业、酷爱学习钻研、始终追求卓越。他们之所以成名成家,主要是靠不懈的坚持与追求下的自发成长。如果仅靠培养,那只是外力,很难推动其成为大师、大家。
各地、各校要善于发现这样的“苗子”并给予重点扶持。我们要改变过去简单通过专项经费支持的做法,围绕两点培育大师“头雁”:一是深入了解“苗子”合理的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尤其关注他们的个性化需求,想方设法进行支持,使其无后顾之忧。二是要为其量身打造更高水平的学习“充电”、合作交流的境内外平台,推动其不断全方位提升自身水平和影响力。
最后,吸引行企优才,弥补实践能力短板。行业企业优秀人才(如业务骨干、优秀技术和管理人才)到职业学校从事专兼职工作,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中不可或缺。
《意见》明确要求职业院校采用公开招聘或兼职任教的方式延揽行企优才。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此类人才到职业院校兼职较易,但专职较难,其原因就在于学校的薪酬一般低于行业企业、相关人员到校工作后的职称晋升缺乏匹配通道等。有些学校则通过设立技术技能大师工作室、聘请兼职教师、设置明升教授岗位、动态建立明升导师资源库等多种措施,吸引行企优才到校专兼职开展工作。
延揽行企优才,无论是专职还是兼职,职业院校都要完善与他们相匹配的薪酬和晋升制度,尤其对专职的行企优才,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要时刻保持与明升的新变化、新要求同步。同时,学校要采取兼职任教、合作研究、参与项目等方式吸引行企优才到校工作。
(作者系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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