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抗疫政策的调整,越来越多妇科肿瘤患者难免与新冠病毒“正面遭遇”:是继续就医治疗肿瘤,还是居家自我隔离避免新毒株的感染,亦或是“阳康”后重启抗肿瘤治疗?1月11日,中南大学湘雅医院专家团队为妇科肿瘤患者支招。
妇科肿瘤患者是新冠病毒感染高危人群
妇科肿瘤患者是新冠感染的高危人群。目前的研究表明,已确诊的恶性肿瘤患者新冠疫苗接种率较普通人群低,所以感染新冠病毒的可能性更大、感染后发生重症肺炎的风险更高;已接种新冠疫苗的肿瘤病人,疫苗的保护效果与普通人群相同或略低。然而,对于已接种疫苗的化疗患者而言,化疗药物可能抑制免疫功能,进而使新冠病毒感染症状加重。
妇科肿瘤的患者同样是新冠感染重症化的高危人群。妇科恶性肿瘤患者的确诊时年龄普遍偏高,且往往合并糖尿病、慢阻肺、心脑血管疾病等基础疾病,这些都是新冠感染重症化的危险因素,因此,其重症化的风险较普通患者比更高。
需警惕“重症肺炎”
妇科肿瘤患者“阳了”的症状与普通人群相同,若出现以下症状,需考虑新冠病毒感染:①“感冒症状”:发热、畏寒、咳嗽、头痛、咽痛、流鼻涕、打喷嚏;②全身肌肉酸痛、易疲劳、食欲不振;③嗅觉异常、眼睛酸胀、胸痛、腹泻。无症状或轻症患者建议居家行自我隔离及自我病情监测,期间注意开窗通风,多多休息,保证睡眠,多饮水,增加富含蛋白质的食物及新鲜蔬菜水果的摄入。
而出现以下情况时请及时就医,必要时可拨打120:①因妇科肿瘤正在行化疗的患者,复查血常规发现血象下降,或牙龈出血,或出现多处皮下血肿,或外伤出血久不止者;②妇科肿瘤患者合并其他慢性疾病且病情进行性恶化者;③出现气促、呼吸困难、持续高热、持续腹泻、心悸、神志淡漠、昏迷等症状者。
要不要继续化疗?
抗肿瘤药物治疗对新冠感染临床预后的影响或与肿瘤病情的轻重急缓、化疗强度、新冠病毒变异毒株、患者的身体情况等多种因素有关。能不能继续化疗,应根据患者情况,由专业医师进行个体化综合考虑。
根据国内外指南建议,因恶性肿瘤行化疗的患者合并新冠感染,应于满足以下所有条件后考虑入院继续行化疗抗肿瘤治疗:①自首次出现症状/核酸检测阳性后≥10天;②退烧后至少1天未使用退烧药物,体温维持正常;③咳嗽、气促等新冠感染症状完全消失≥3天;④48小时内新冠核酸检测为阴性;⑤上次化疗以来血常规正常,即无化疗后骨髓抑制。入院后,患者仍需完善胸部CT、血常规、凝血功能等相关检查来全面评估化疗耐受性。
而对于发生化疗后骨髓抑制的患者,则需至少连续2次新冠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检测时间间隔≥2 天),或出现症状后已居家隔离至少20天且症状改善,或首次检测阳性后无症状持续至少20天,方可考虑重启抗肿瘤治疗。
何时入院治疗?
因妇科恶性肿瘤需行限期手术的患者,考虑到手术复杂性及患者对手术的耐受性,同样应当待新冠病毒感染症状缓解后,方可考虑手术治疗,具体需满足以下所有条件:①自首次出现症状/核酸检测阳性后≥10天;②退烧后至少1天未使用退烧药物,体温维持正常;③咳嗽、气促等新冠感染症状完全消失≥3天;④48小时内新冠核酸检测为阴性。入院后患者需完善感染指标、胸部CT、肺功能、心肌酶学及心电图等相关检查,全面评估患者手术耐受性。此外,患者在住院期间依旧需坚持疫情防护的相关措施。
因妇科良性肿瘤或癌前病变需行择期手术的患者,应当于新冠症状消失且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至少8周,方可考虑入院行手术治疗。而对于因新冠感染而送人重症监护室治疗的患者,则需要至少12周的时间。
(该文指导专家为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妇科主任医师张瑜教授、麻醉科主任医师杨勇教授、医院感染控制中心主任医师黄勋教授,由妇科主任医师田焱教授和妇科主治医师杨文青撰写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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