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济南空天信息山东省实验室建设方案的批复》:原则同意济南空天信息山东省实验室建设方案。
批复指出,济南市要组织实验室尽快开展筹建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实验室理事会、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会组建和实验室主任聘任等工作。济南市要严格按照《山东省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加大支持力度,确保省实验室高标准建设和运行。省科技厅等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及时调度省实验室建设进展情况,协调解决省实验室建设运行中的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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