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大学博士生导师陈湛匀因论文抄袭,被免去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职务,并撤销了其相关行政职务。与此同时,校方出台《上海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其中明确规定:不遵守学术道德规范,情节严重的,不再担任委员。
这项章程规定,学校学术委员会是由校长根据高等教育法规定聘任本校专家学者组成的学术咨询和审议机构,会由校学术委员会和院(系)学术委员会二级组成,每届学术委员会任期4年,委员可以连任。不过学术委员会委员如果工作变动或调离;或者违反了章程有关规定;或不遵守学术道德规范,情节严重的;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担任委员职务的,都不再担任委员。
校方表示,颁布此项章程的目的在于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加强专家学者在学校学术工作中的主体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