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社”报道,台湾大学地质研究所一间实验室2010年8月间因紧急照明灯电源线短路,引发火灾,所幸无人伤亡。台北地检署侦办后,认为实验室主持人、副教授有疏失,2011年1月11日予以缓起诉处分。
台大地质所该实验室2010年8月28日晚间因紧急照明灯电源线短路起火,烧毁实验室内天花板、实验桌、抽气橱柜等物,所幸消防人员在20分钟内顺利扑灭,没有人员伤亡。
检方指出,沈川洲身为实验室主持人,本应注意实验室经常使用酸姓溶液实验,酸姓溶液挥发后让空气偏酸性,可能造成实验室中电源配线绝缘劣化,竟疏于注意,导致火警发生,涉及公共危险罪嫌。
检方表示,由于沈川洲并无前科,犯后自白不讳,态度良好,且火灾未延烧到其它实验室,造成其它损害,因此将他缓起诉处分,为期1年,并应在处分确定后3个月内向公库支付新台币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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