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日前发文,批准清华大学等11所学位授予单位获得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获得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11所学位授予单位分别为清华大学、天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同济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武汉大学、华南理工大学、重庆大学、西北大学和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其新增的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已纳入2012年全国研究生统一招生计划。
据悉,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27次会议审议通过,是为适应我国快速城市化进程对于城市规划专业人才的迫切需求,完善城市规划人才培养体系,创新城市规划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城市规划人才培养质量而设置的硕士层次的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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