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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一硕士及其导师被指论文抄袭 |
校方称初步构成学术不端,将会作出处理 |
数次交涉,对方坚称没抄
“2月15日当天,我就接到了马吉明教授从北京打来的电话。他语气还比较客气,首先说了句对不起,然后表示道歉。”潘晓春说。
“但他说,论文的参考文献存在漏注和错注的情况,希望我体谅。”这番话让潘晓春没法接受,他坚持认为对方就是抄袭,但马教授并未正面承认这一点。
“马教授说与我们河海大学的某教授关系不错,一再表示要来南京与我面谈,我认为既然不承认存在抄袭,那没必要麻烦马教授过来一趟。”
潘晓春说,他想要的结果并不复杂,他只希望对方承认抄袭的事实,消除对他本人造成的不良影响。“如果你认错了,那这事也就轻松过去,我不追究。”
但事情远非潘晓春想象的那么简单。几天后,他收到《水力发电学报》的邮件,称孟昌波本人并未联系到。
此后,潘晓春与马吉明之间再也没有了电话沟通,只有过几次邮件往来。马教授在邮件中表示,他在电话中的态度已经“非常诚恳”,不明白潘晓春抓着此事不放“要达到什么目的”,潘晓春一再与马吉明理论,但这些沟通并未奏效。
直到2月24日,论文第一作者孟昌波发来“对潘晓春先生质疑信的回复”。孟昌波在回复中称,他收到导师马教授邮件才得知论文被指抄袭,于是“决定抵京向学报及导师解释清楚”。在回复中,孟昌波从“关于时间”、“思想形成过程”、“数学拟合过程”、“关于参考文献”等四个方面做出解释。孟昌波表示,“孟文”的思路最早形成在2006年8月,早于“潘文”发表的2007年10月,“不可能存在抄袭”。
对于这份回复,潘晓春觉得很可笑,他给孟昌波回复了邮件,并且就这四条逐一反驳。
“他将‘思路形成’实际时间提前,证明‘完整思路’早于我,思想形成过程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以此解释‘巧合’,这不是笑话么?”
潘晓春特别指出,孟昌波提及2006年8月参加木联能软件培训,而据他已掌握的资料,孟硕士参加时间或是2007年7月10~13日,而非其声称的“2006年8月”。
“确有必要的话,我可以提供一同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及通讯录等资料。”潘晓春在对孟的回复中说。
此番交锋后,潘晓春没有再与孟昌波联系。可随后,倒是有位自称是河海大学校友的人联系到了他。
“他跟我拉校友关系,说曾经在河海大学读硕士,后来又去清华大学读博士,算是两所高校间的‘桥梁’。”这位校友委婉地告诉潘晓春,清华对这种事情的处理很严厉,对老师和学生影响都会很大,他希望潘晓春就此收手。“我跟这位说客在网上聊过,但我表示只想让他们师生两个人给个明确答复而已。”
向校方举报,又被“踢皮球”
潘晓春表示,在整个维权的过程中,他采取什么样的举动,完全是视孟、马的态度和认识程度决定。
在他2月24日晚写给《水力发电学报》的文章《我们每一个人无时无刻不在书写自己的诚信记录》中,他表明自己的态度:无意给“孟硕士诸君”带来任何损害——
“出于对相关各方名誉利益的尊重,我至今未就此事举报至清华大学学术道德委员会及更甚,愿相关人员倍加珍惜,慎言慎行,并迅速积极反应。倘若孟硕士等一直执迷不悟,或逼我通过一切可能之途径,查清事实,捍卫尊严!”
他通过学报向孟问了四个“难道”:“难道您真的非要把此事提交至清华大学学术道德委员会或更甚?难道您真的非要启动《清华大学关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暂行办法》相关程序?难道您真的非要绑架学报的良好口碑和导师的学术清誉?难道您真的非要在清华百年校庆前夕因此不雅事件引来众人围观指戳?”
但公开信发出后,两人始终未有积极有效的回应。于是,潘晓春于3月7日给清华大学学术道德委员会发去了书面函件。
潘晓春查阅了《清华大学关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暂行办法》(试行),第二条对学术不端行为的范围做了明确说明,包括在申报课题、进行研究、手机版研究结果和评价学术成果中,伪造或篡改数据资料、剽窃他人成果和提供虚假信息;在发表物中不正确注明他人的学术工作和不适当的署名等。另外,第四条对写明了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受理,其中第2条写着接到举报之后的5个工作日内,学术道德委员会与被举报人所属单位负责人协商,决定是否实施调查。
“但5个工作日内我没有接到任何回复。”
潘晓春在5个工作日后致电清华学术道德委员会,被告知当天就会交给研究生院学位办。他又与研究生院学位办联系,又被告知要转至水利系的学位评定委员会具体来办,过两天再说,但却又没了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