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刘琼 摄
云南民族大学党委原书记甄朝党落马,是云南省自改革开放以来,教育系统级别最高、职称最高、学历最高、涉案金额最大的落马官员。
昨天,伴随楚雄州中院审判长敲响法槌的那一刻,这位昔日的大学党委书记背后,一个个不为人知的犯罪事实浮出水面,他被指控非法收受现金711万余元,欧元1万元,别克轿车一辆,共计涉案746万余元。在被指控的11起犯罪事实中,8起涉及新校区建设项目,其中涉案金额最大的是云南民族大学呈贡新校区科技实验楼、文科教学楼等建设项目,收受贿赂300万元。
案件中,更让人瞠目的是,他的两名学生,成了他鞍前马后的“马仔”,受他委托,这两名得意门生多次负责与送贿人对接并保管贿款,直到案发前,数百万元的受贿款依旧由这两名学生代管。甄朝党说:“这些钱我一直不敢用,直到案发这天,我一直在思考,这笔钱究竟该怎么处理。”他落下了悔恨的泪水:“我对不起这两名学生。”
本案将择期宣判。
收钱收到自己都记不清
经云南省高院指定管辖,此案由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上午10时,该院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戴着冰冷的手铐,在两名法警的押解下,甄朝党被带上了审判席。他身着一件短袖衬衣,戴着一副黑色眼镜。庭审中,他思维清晰,回答干脆利落。
甄朝党于2005年11月担任云南民族大学校长,2009年7月被任命为该校党委书记,而检察机关指控他的犯罪事实主要在2006年至2013年期间。由于时间跨度长,法庭上,甄朝党说,他只记得部分犯罪事实了。
选择向组织主动交代
在甄朝党的口中,收下这些钱后,他内心一直在斗争,他担心影响到家人、亲人、同事和两个鞍前马后的学生。他一直在思考要把这些钱交给组织,既然自己犯错了,就由组织来处理,他愿意接受组织的处理。
直到该校两名正处级干部被双规,甄朝党再也坐不住了,选择了向组织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
谈及自己的孩子,他几度哽咽落泪。孩子在外国留学,他没有去看过一眼,而如今却坐上了被告席,由于情绪激动,他一度说不出话。坐在旁听席上,也能听见他的哭泣声。审判长问他要不要休庭缓解一下情绪,他表示不需要。
“有事叫他们找两个学生”
“收钱这个问题上,我确实错了。”甄朝党称,这些工程项目都经过了正常的招投标程序,他对工程的质量要求一直都很严格。“我没有权力决定哪家中标,我也很少参加评标,也记不清自己给哪些公司评过标。我收钱和不收钱,其实结果都是一样的。我没有为这些公司在工程承包上作出什么努力。”在甄朝党的口里,这些人给他送钱,或许是一种默契和行规。他没有主动向这些公司、向这些人提出要钱,这个事情是很随意的事情。不过,他承认,自己确实说过叫这些人去找自己的两个学生。
犯罪事实
依照检方指控,甄朝党的犯罪事实主要集中在该校呈贡新校区的建设项目、帮助单位3名同事升迁以及提供他人入学便利。送房子指标、送轿车,在厕所里送钱,用箱子送钱,CD包里夹钱,烟里送钱等。纵观他们之间的非正常交往关系,这些送钱行贿方式让人瞠目。
提前勾兑拿项目 感谢费300万元
2007年12月,云南某建设公司经理李某,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时任云南民族大学校长甄朝党,他向甄表示想承做该校呈贡新校区建设工程项目。一周后,李某约甄吃饭。席间,李某承诺,如甄能帮他们公司获得项目,可以给他中标价2个点作为回报。
2008年1月,该校呈贡校区行政楼和科技实验楼这两个项目招标公告发出后,李约他见面,李问报哪个项目合适?甄说:“报科技实验楼吧。”
在李看来,有了“甄领导的明确指示”,他觉得拿工程肯定没有问题,于是将事先准备好的装有50万现金的黑色电脑包放到了甄的车上。他对甄说,“这是一点心意。”
在资格预审前,李通过短信把准备参加资格预审的4家建筑公司名称告诉了甄。在甄的帮助下,这些通过提前“勾兑”的建筑公司顺利通过了资格预审,并最终中标。
依据指控,甄与李某的“私下”经济往来持续到2009年。主要涉及:该校呈贡校区4个项目。在这些项目合同签订过程中,甄4次共收受300万元。其中,他安排其学生黄某代收170万元,另外一名学生杨某代收80万元。事后,他不敢自己保管,包括自己收的50万元,全权交由黄某代管。
一纸箱抬来140万元 两学生跑腿收钱代保管
学生黄某和杨某成了甄最为重要的两个人物。他们专门负责为老师跑腿,代收受贿款。被告人只负责让学生和这些行贿人搭上线,告诉行贿人学生的联系方式。从指控的事实看,学生黄某代为跑腿的次数要多一些。
在黄某的证言中称:1983年至1987年,黄是甄朝党学生,师生关系比较好。2007年左右,黄到云南民族大学甄朝党的办公室,想请甄朝党介绍点事情做。甄朝党对黄说,他作为领导干部有点钱不好放,问黄有什么办法,是否愿意帮忙保管。黄答应了。2008年年初的一天,甄朝党让黄购买一张133号码的手机卡,并将电话号码告诉他。
之后,黄接到了云南某建筑公司项目经理杨某的电话,双方见面后,杨让人交给黄某100万元人民币。
2008年8月,甄朝党打电话给黄,说会有人联系他,让他去拿一下东西。随后不久,黄第二次接到杨某的电话,双方在北市区见面,将一个装有140万元的纸箱抬给了他。
权钱交易项目 几乎涵盖新校区
依照指控,在呈贡新校区建设中,有10余个项目存在权钱交易,被告人均收取了好处费。这些项目几乎涵盖了该校新校区所有的项目工程。从指控的证据上,记者发现,这些送礼的人均是公司的高管。从公诉人出示的相关证据看,这数百万元的好处费均是来自于单位的公款。为了冲抵这些费用,他们采取了虚开劳务费,做假账等方式来弥补亏空的资金。
帮同事升迁 在厕所里收红包
被告人还被指控涉嫌帮助同校的3名同事升迁。
李某证言中称:2006年底,帮甄朝党妻子马某支付购买冰箱款1.7万元;2010年春节前,在呈贡一家饭店吃饭时,送给甄朝党1万元;2011年春节前,在云南民族大学呈贡新校区雨花校区的办公室送给甄朝党1万元,2011年10月,甄朝党过生日当天晚上,趁甄朝党方便时,在厕所里送给甄朝党8000元。
“你当上领导以后,别人总是要给你过生日。”被告人说,本来他不想过生日,但别人非要给他过。对于李的升迁,其称,是走正常程序,并没有破格提拔。
CD包里藏5万 塞进后备箱
2008年中秋节前,同事袁某将一个装有3万元人民币的信封放在一个茅台酒纸箱里(和几瓶茅台酒一起)送到康园小区门卫值班室,发短信告诉甄朝党“过节了,一点心意”,请他去取一下。2010年中秋节之前一个晚上,袁和甄朝党及其同事在北市区金康园小区附近的一家酒店吃饭,吃饭前,袁从甄朝党手中拿来车钥匙,将提前准备好的5万元人民币和几张CD碟片放在甄朝党的奥迪车后备箱里。2013年元旦前后,袁以给孩子压岁钱的名义,在甄朝党的车上送了2万元。依据指控,袁先后送了共计11万元。
事后,袁通过竞争上岗晋升。谈及这起事实,被告人说,他已想到袁会在CD碟片包装里放钱。在他的记忆里,中秋节的时候,对方竟把钱夹在了香烟里给他。突如其来的送礼,令他措手不及。
该校吴某,为了感谢甄朝党对其工作岗位调整的关照,在2008年至2011年之间的春节、中秋节或者甄朝党过生日时,几次送给甄朝党现金和礼品。少的有2000元一次的,多的有5000元一次的,每年中秋节、春节时他一般都送,有时过生日他也会送点礼品或者礼金,共计2.3万元。
控辩双方
公诉机关 建议判其无期徒刑
公诉人认为,本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的行为构成了受贿罪。从2006年到2013年期间,被告人多次收受他人钱财,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严重损害了国家工作人员的公务行为廉洁性。公诉机关建议判处被告人无期徒刑。
对于辩护律师为争取从轻,当庭向审判长递交的被告人这几年来的12份奖状和荣誉证书、科研论文等。公诉人认为,与本案指控事实无关。
辩护律师
拜节费为人之常情 不应算受贿
辩护律师对于指控的罪名没有异议。在指控事实和罪名的关联上,律师认为,指控的金额中,一些是逢年过节收取的拜节费,他们认为这是人之常情,这些不应认定为受贿金额。
律师称,被告收钱确实不应该,但收钱不等于就是犯罪。没有证据证明,被告收了钱后,在项目上为这些公司谋取了哪些利益。再者,他们还认为,这些工程上都没有发现任何质量问题。
量刑上,律师认为,案发后,被告主动和盘托出交代了全部事实,应当从轻处理。被告认为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过重,他请求从轻处理。
本报记者 熊波 实习生 赵伦 赵子龙(原标题:《甄朝党犯罪事实浮出水面 数百万元赃款由两学生收受保管 在建设项目、同事升迁为他人提供便利,得利者送房子指标、送轿车,用纸箱送钱,CD包和烟里夹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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